二、宣導內容如下:
安心午餐券發放目的,係為讓弱勢學生於放假期間每日皆能於正常午餐用餐時間吃到午餐,爰於餐券上即註明領餐時間為例假日每日上午11時至下午2時,且限當日當餐使用。學生可持50元面額之餐食兌換券,至本市內任一立約廠商門市進行兌餐;兌餐品項須以主食類為主(如燴飯、炒飯、炒麵、麵包、、、等)。另考量立約廠商所提供之餐食,多半為即食性食品,倘過早領取且存放不當,恐有食品衛生安全上之疑慮,為此,仍請學生應於本府所規範之時間內領取。
目前全市立約廠商共有1,220個兌餐地點,只要貼有「安心餐券守護商店」辨識貼紙的店家,都可以讓學生進行兌領餐食,超商也提供多元套餐組合或餐食選擇。餐券需由學生本人親自領餐或由家長陪同,惟有特殊情形之個案,請主動向學校提出申請,始得開放由家長代為領餐。希望透過餐券的補助,幫助學生在求學期間能夠健康、快樂的成長。
本府教育局業制訂《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》,並不定期派員至各立約廠商進行稽查,請學生及家長務必遵守相關領餐規範,感謝您的配合,敬祝 平安!
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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