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申請案暑期為103年7月1日至103年8月30日之暑假學生安心餐卷補助,共計補助62天。每日每人補助50元午餐券。
二、本案補助對象為、本案清寒弱勢學生安心餐券補助對象:社會局或區公所列冊低收入戶(第1類)、中低收入戶(第2類)及家庭突遭變故或弱勢家庭學生(第3類),或經學校查證確屬定庭經濟困難者可由導師證明(第4類),其資格均需符合條件並檢附證明。補助不得與其他民間團體、機關等之補助重復。
三、本案申請時請確認學生及家長是否真有補助用餐需要,並考量學生住家位置離本校附近簽約便利商店距離,勿造成申請後不取餐或是取餐有困擾,造成浪費或抱怨。亦請避免導師好意協助申請,學生卻回報不需要或用不到。
(ps:前期午餐券使用率不高之學生,請考慮申請!)
四、本次調查不再填寫總表。
請每位申請學生填寫「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安心午餐券補助申請表」,每位學生1張,註明學生資料、家長資料及申請資格,再送導師填寫認定資料及簽名。填寫完後送午餐辦公室審核。
五、學生申請資格及檢附說明如下:
(一) 申請資格符合1.2.3類者,若已在教務處登錄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學生等,可免檢附紙本。若在教務處無登記,請檢附資料。(學生資格可電話詢問註冊組確認。)
(二) 申請資格為第4類「實為家庭經濟困難經導師認定清寒者」,請詳實填寫「導師訪視家庭情況」以茲証明。
六、檢附「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安心午餐券補助申請表」,可複印使用,或至午餐專區下載電子檔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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